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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4-13 12:01:55    浏览量:

  爱游戏ayx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994425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华锦股份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及化学肥料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柴油成品油、聚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ABS树脂、化学肥料、混合芳烃、C9、燃料油、沥青、润滑油等产品。

  本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董事会会议批准,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调整增加合并报表期初盈余公积67,993.91元、未分配利润1,003,972.67元。调整增加母公司财务报表期初盈余公积67,993.91元、未分配利润611,945.19元。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见《2023年审计报告》附注七、1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注1:鉴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广发基金-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基金-天枢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诚鑫’多元配置混合类最低持有2年开放式产品”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 200 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姜欣先生、高倚云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013)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任勇强、郑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2024-014)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1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1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任勇强先生、郑宝明先生、许晓军先生、万程先生、信虎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同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英明先生、张学军先生、蒋亚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8)。

  万程,男,1961年出生,党员,博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科技开发部副总经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采购部总经理、副总裁。现任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万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实控人兵器集团子公司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任勇强,男,1966年出生,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在山西惠丰机械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化学工业公司、山西北方成品油销售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受华锦集团实际控制。任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晓军,男,1968年出生,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许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华锦集团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宝明,男,1978年出生,党员,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在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郑宝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华锦集团及其实际控制公司联合石化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信虎峰,男,1962年出生,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凌云机械厂技术科副科长、万向节分厂厂长,河北凌云机械厂代理副厂长、副厂长,德尔福沙基诺凌云驱动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凌云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监事会主席,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哈尔滨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河北燕兴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北方长城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河北太行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监事,凌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凌云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信虎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实控人兵器集团下属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英明,男,1974年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职称。曾任三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华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辽宁省教育厅法律顾问,葫芦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学军,男,1971年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沈阳化工大学管理型学院院长。

  张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蒋亚朋,女,1975年出生,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

  蒋亚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建议公司还要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加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管控水平。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康启发先生、张世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以上2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康启发,男,1964年11月出生,党员,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地矿局工程师,北方公司石油处工程师,绿洲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公司石油开发部副总经理,北方公司投资三部副总经理,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兼任哈萨克斯坦KUAT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康启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世强,男,1967年11月出生,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爱游戏ayxapp,新疆化肥执行董事,进出口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世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参股企业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爱游戏ayxapp、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0,299,928.51元,计提盈余公积21,091,569.51元后可分配利润为49,208,359.0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99,442,5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2,392,195.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董事会决策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兵器集团、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交易。

  2.兵器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关系,该行为属关联交易。

  3.本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表决时与会的关联董事任勇强、郑宝明、许晓军、万程、信虎峰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此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爱游戏ayxapp。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主营业务: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经营,石油制品销售、化工原料、煤、危险化学品、化肥等销售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开发建设石油及石油制品储罐;原油销售,原油仓储;石油制品及化工产品、燃料油(限闭杯闪点>60℃)、润滑油、道路沥青、有机热载体销售。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凤凰北横路242号702房、704房、706房、722房、723房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仪器仪表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电线、电缆批发;家用电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配件批发;房屋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化肥零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58.77万元,净资产2,025.35万 元,营业收入61,490.53元,净利润268.0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30.23万元。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及橡胶制品、建材、化学防护器材、化工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钢材、化肥的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249.91万,净资产4,151.12万元,营业收入36,741.88万元,净利润234.5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38.34万元。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203-03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机械电气设备、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煤炭及制品。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0日);住宿;销售棉花、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重油、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建筑材料、铁矿石及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煤炭、稀贵金属、石脑油、燃料油、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体育用品、服装、百货、皮革及制品、文教用具、纸、纸制品、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摩托车的维修及租赁;仓储;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招标代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产品设计。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库房货场租赁、房屋租赁;有色黑色金属及制品、机械电子设备、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摩托车及配件、一般劳保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食品、煤炭、炉料销售;物业管理;钢材剪切;剪板加工;普通货运;商务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研发、销售节能产品;销售沥青、7号燃料油、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化工产品;节能项目评估、审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检测;设备租赁(汽车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批发成品油;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化肥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技术检测;施工总承包;节能项目评估(不含资产评估);节能项目审计(不含财务审计);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检测;销售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相变材料、合成材料;工业窑炉的设计;节能环保设备、纳米水性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样机制造;制造集装箱、净水设备、饮水设备、水处理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工程勘察设计。

  与本公司同受兵器集团实际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沥青、燃料油、化肥、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汽车(不含9座以下乘用车)、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生产汽车(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具体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3月28日);不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具体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4日)。

  主营业务:活性炭制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活性炭、活性焦、橡胶制品、工业防毒面具和滤毒罐、消防产品、水净化器材、环保器材、空调及制冷设备、活性炭设备及净化再生装置的研制、生产、安装、销售;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的研发、生产、销售(I类医疗器械除外);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承揽工装模具、机械制造、环境工程;建筑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施工。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玩具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人造板销售;家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装卸搬运;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光缆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玩具销售;木材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人造板销售;家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装卸搬运;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光缆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主营业务:港口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68,536.66万元,净资产746,590.9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8.4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8,343.98万元。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该公司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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